各預拌混凝土企業:
為了定期了解、掌握我市預拌混凝土企業試驗室對摻合料(粉煤灰)的檢測水平和綜合技術能力,促進企業不斷提高檢測水平,保證混凝土的產品質量,我處決定于2010年12月份組織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含分站)進行粉煤灰檢驗比對活動。現將活動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活動由我處組織開展。比對的樣品制作、發放、檢驗數據統計匯總、結果分析由江蘇省建材產品質量檢驗站統一完成,我處負責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進行督促整改和處理。
二、技術要求
1. 檢驗依據
①. GB/T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②. GB/T17671-1999 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ISO法)
③. GB/T176-2008 水泥化學分析方法
④. GB/T2419-2005 水泥膠砂流動度試驗方法
2. 樣品及比對參數
本次比對樣品檢驗的參數共計5個(包括:細度、需水量比、活性指數、燒失量和含水量)。
三、時間安排
1. 樣品領取時間:2010年12月2-3日;
2. 樣品檢驗時間:統一定為12月6日;
3. 檢驗結果的報出按照規定的統一格式填報,發樣時將統一配發作業指導書、樣品確認單和結果填報回執表。試驗3天后將除活性指數以外的試驗結果報出,28天后再報出活性指數的試驗結果。
四、考核辦法
1. 定量參數的標準值由江蘇省建材產品質量檢驗站出具,若檢驗結果中有3項或3項以上不合格,則判定為本次比對檢驗不合格企業。
2. 檢驗結果未按統一規定的正式格式報出的,則同樣判定為不合格企業。
五、處理辦法
粉煤灰比對檢驗是對混凝土企業檢測能力和試驗室管理水平的綜合考核,為進一步加強粉煤灰檢測工作的管理,起到督促企業提高檢測能力的作用。根據本次比對的考核結果做如下處理:
1. 對檢驗參數全部合格的企業提出表揚;
2. 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企業提出批評,限期對本次比對的過程進行自查,并提交自查報告,進行整改。整改期間,按規范要求應進行檢測的項目必須送至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待整改結束后,需重新進行比對試驗,合格后方可恢復粉煤灰的檢測工作。
3. 不參加本次比對活動的企業,視為無粉煤灰檢測能力,按規范要求應進行檢測的項目必須送至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未按規定送檢的,其一切與之有關的試驗數據均視為無效,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六、其它
1. 取樣地點和檢驗結果上報的地點:
南京市鼓樓區馬臺街139號(江蘇省建材產品質量檢驗站)
聯系人:莊毅敏 83305290
2. 每份樣品的費用為1000元,請在取樣時交納;
3. 砼管理處聯系電話: 84580862 84609671
南京市預拌混凝土管理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